ISM规则与实施

80年代以来,国际上与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相关的船舶和船员技术标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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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形式:电子资料
版本: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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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国际上与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相关的船舶和船
员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全世界的海难事故不断发生,重
特大事故呈上升趋势。统计资料表明,所有的海难事故中约有
80%与人为因素有关。这一严峻现实引起国际海运界普遍的高度
关注,并认识到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人为因素的控制。为此,国
际海事组织近几年采取了修改《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
准国际公约》并强调船员的操作技能、加强港口国监督并制定有关
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操作性要求的监督程序、建立船旗国履约分
委会并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履约困难等一系列措施,其中,制定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亦称[SM规则)是这一系列措施之一。
ISM规则于1993年11月4日由国际海事组织第18届大会以
741(18)号决议通过。1994年6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
约》缔约国大会通过的该公约新的第IX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使
ISM规则成为强制性规则。该章要求包括载客高速客艇在内的客
船,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载货
高速艇,应不迟于1998年7月1日满足ISM规则的要求;500总吨
及以上的其他货船,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应不迟于2002年7月1
日满足ISM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