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防污公约》)旨在通过防止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尽量减少此类物质的意外排放来保护海洋环境。
其技术内容载于六份附件,其中前五份由1973年《公约》通过,经1978年《议定书》修改。这些附件涵盖了石油、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船舶污水和船舶垃圾对海洋的污染。1997年的一项进一步议定书通过了附件六,涉及船舶造成的空气污染。
其技术内容载于六份附件,其中前五份由1973年《公约》通过,经1978年《议定书》修改。这些附件涵盖了石油、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装形式的有害物质、船舶污水和船舶垃圾对海洋的污染。1997年的一项进一步议定书通过了附件六,涉及船舶造成的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