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European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Road
ADR是由欧洲联合国经济委员会(UNECE)于1957年9月30日在日内瓦制定的,并于1968
年1月29日正式实施,距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
旨在提高国际道路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其所适用的有比利时、斯洛伐克、德国、法国等欧洲48个国家。所有进入欧洲市场用于道路运输的危险品(化学品、爆炸品等)车辆及其压力设备都需持有ADR认证。
ADR 让危险品车更安全。
ADR是由欧洲联合国经济委员会(UNECE)于1957年9月30日在日内瓦制定的,并于1968
年1月29日正式实施,距今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
旨在提高国际道路危险品运输的安全性,其所适用的有比利时、斯洛伐克、德国、法国等欧洲48个国家。所有进入欧洲市场用于道路运输的危险品(化学品、爆炸品等)车辆及其压力设备都需持有ADR认证。
ADR 让危险品车更安全。